水利工程学院宿舍楼委会章程及管理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7 21:09:11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水利工程学院学生宿舍楼委会(简称宿舍楼委会),是在水利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楼委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校级学生组织。
第二条 宿舍楼委会以建设良好校风,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己任,倡导住宿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修养、自我服务”,丰富住宿学生课外生活,规范住宿学生日常行为,维护住宿学生的根本利益,反映住宿学生的意见及要求,促进民主文明的宿舍文化发展,构建和谐的宿舍环境。
第三条 为进一步规范宿舍楼委会的管理,推动总会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总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氛围的形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总会成员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 总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总会的选举权利及被选举权利。
2、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总会各级组织及其成员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3、参加总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总会成员在学校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请求总会帮助和保护的权利;总会成员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有向总会提出帮助请求的权利。
5、对不文明和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有对其进行制止和教育的权利。
6、对学生中的文明行为和突出事迹,有建议学校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
7、总会成员有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第五条 总会成员在享有以上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以及总会章程的义务。
2、总会成员有支持总会工作,积极参加总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总会的决定,努力完成总会委托的任务,维护总会荣誉及权利不受损害的义务。
3、总会成员有宣传校规校纪的义务。
4、有监督、检查、制止校内一切不文明行为的义务。
5、有如实向上级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合理建议和突发事件的义务。
6、总会成员有以身作则、文明示范的义务。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六条 宿舍楼委会的基本任务是学习并宣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引导和独处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提高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质量献计献策,努力实现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第七条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加强宿舍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纪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与时俱进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项文体活动,充分一用宣传栏和网络等宣传阵地引导正确的方向。
第八条 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管理服务,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倡导住宿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树立自律意识,组织带领辖区学生积极投入开展共建文明宿舍、达标创优等活动,努力为住宿学生服务。
第九条 对违纪行为和不文明现象进行制止和纠正,对违纪者进行说服教育,积极配合学生处进行学生管理工作。对宿舍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做好宿舍检查结果的记录和通报。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总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办公室、生活部、宣传部、外联部、网宣部、文体部六个部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第十一条 总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职位公开竞聘,经学生处考核、批准后任命。总会每年一届,同一岗位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总会成员由每届新生申请,经总会各部门面试通过加入。
第十二条 总会各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协调好各部门工作以及总会各项活动及工作任务的通知传达。
2、负责总会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表格等文件的制作、记录、收集以及活动后的档案整理。
3、收集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监督、了解各部门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总会内部各种活动的主持及学年末各部门的考评工作。
二、生活部
1、负责了解、收集并整理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反映,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
2、协助各宿舍楼楼长组织总会成员对宿舍卫生、存放和使用违禁物品等项目的检查。
3、负责总会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和总会的卫生工作。
三、文体部
1、负责总会各项活动的前期策划工作和活动的各项布置安排。
2、负责总会内部文艺活动的排练和主持工作。
3、负责总会各项体育活动的裁判工作。
四、外联部
1、负责总会与其他学校社团、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加强总会各部门之间的交流。
2、负责总会大型活动的外联赞助、请柬的制作和发放、安排礼仪接待工作。
五、网络部
1、学习主流网络交流平台的运营模式,通过一至两种网络宣传途径总会,树立总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2、通过网络平台传达学校的各种通知公告,推送生活常识、哲理美文等丰富住宿学生课余文化。
3、对网络上对学校及总会有负面影响的不实言论进行辟谣,并联系网站制止危害学校及总会权益的行为。
六、宣传部
1、负责总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的设计、制作和施行。
2、负责总会各项活动影音资料的收集、修改和备份保存。
第五章 总会日常细则
第十三条 主席团细则
1、主席团成员必须以身作则,亲力亲为,积极出席例会参与值班,参加总会各项活动。
2、主席团应制定好每一学期的工作计划,参与总会各项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3、主席团成员要多于老师沟通,理解老师意图,做好各项活动的上听下达。
4、主席团成员应多与各部门沟通,虚心听取各部门意见及建议,了解各部门成员的思想动态,在允许的情况下,参加各部门会议。
5、主席团成员应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与修养,并时常反省自身工作和言行上的失误,努力提升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部长与副部长职责
1、部长与副部长(以下同称部长)应积极参加总会的各项工作及活动,及时总结本部门在工作和活动中的经验与教训。
2、部长应多与部员交流,了解部员思想动态,用适当的方式指出部员在工作和和日常行为上的不足之处。
3、部长应做好本部门工作的统筹规划,使本部工作有计划的进行。
4、部长应注意个人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工作经验,提高本部门的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 部员职责
1、部员要服从部长的安排,积极参加总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部长安排的任务。
2、部员要多与主席团、部长以及其他部门成员进行交流。
3、部员需要虚心学习部长教授的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4、部员应当在熟悉本部门工作后,虚心学习其他部门的工作流程,积极发展个人兴趣爱好。
第六章 总会制度
第十六条 积分制度
1、参加例会、值班和例会发言1分。
2、参加宿舍检查3分。
3、参加总会大型活动5分。
4、参与总会内部活动3分
5、积分每周总结一次,例会对积分情况进行通报 。
6、积分作为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和换届竞选的参考。
第十七条 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总会全体成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例会,有特殊情况的须向本部部长请假并说明情况。
2、总会成员须在例会开始前10分钟到达会议室,并做好会议室的卫生工作。
3、参与例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参与例会发言应提前做好准备,发言要有实质性的内容。
4、参与会议要保持会议室安静,手机要调成静音并关闭震动,在他人发言时要认真听取。
5、例会结束主席团与部长留下进行部长会议。
6、第十八条 值班制度
1、值班安排由办公室统计公布。
2、有值班任务的成员必须到场,在老师下班后方可离开,离开值班室要保证值班室无人,关闭用电器电源,锁好门窗。部长每周必须到值班室一次,与值班成员进行交流。
3、值班时要保持值班室的安静与卫生。
4、值班成员有特殊情况未能值班须向部长请假并说明情况。
第十九条 管理制度
1、严重损害学校及总会权益者,开除处理。
2、无故不参与值班3次者,取消优秀学生会成员评选资格,无故不参与值班5次者,劝退处理。
3、无故缺席例会2次者,取消优秀学生会成员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例会3次者,劝退处理。
4、主席未能出席活动由主席团成员代理;主席团成员未能出席活动由部长代理;部长未能出席活动由副部长代理;部长和副部长未能出席活动由本部门积分最高者代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水利工程学院宿舍楼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水利工程学院宿舍楼委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邮编【475000】 电话:0371-2365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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