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研究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为学校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支撑,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2.拟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指导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和督促各级规划的实施。
3.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专项规划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价。
4.研究学校在落实发展规划过程中的反馈信息,提出相应的调整计划和修改建议论证,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5.论证并提出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和学院、专业调整方案。
6. 高职教育研究任务的规划和统筹,编印《高教信息参考》。
7. 学校数据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
8.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具体任务
为充分发挥发展规划处的职能作用,部门工作任务分为规划管理、目标管理、高教研究三块,具体如下:
1.规划管理:
(1)根据国内外高职教育的现状、发展规律和趋势,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
(2)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协调和督促规划的实施。
(3)对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类型进行整体设计,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并提出学校基本建设布局、资源配置、学院及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
(4)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指导各单位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各类分项规划的落实。
(5)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6)论证、提出管理体制改革与调整方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目标管理
(1)负责制定学校目标管理体系及管理办法。
(2)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学校年度工作目标。
(3)负责组织制定和分解各单位(部门)任期目标和年度分目标。
(4)负责监测各单位(部门)任期目标的执行和运行情况,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和目标调整。
(5)负责各单位(部门)目标完成情况的组织考核,拟定考核情况报告,提出奖惩意见。
(6)负责对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组织目标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高教研究
(1)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编制学校事业发展年度报告;综合分析数据信息,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2)收集、整理国内外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信息。
(3)汇总、整理学校基础数据,建立数据库;上报学校综合统计报表。
(4)编印《高教信息参考》。
(5)发展规划处门户网站、“论道水院”论坛及微信公众号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